各区县档案局(馆):
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工作,市档案局根据《天津市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公约》等相关规定,并结合实际制定了《天津市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规范(试行)》。
现印发你们,希遵照执行。各区县可结合实际,对《规范》进行细化、制定实施细则。
2012年7月6日
天津市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工作规范(试行)
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工作,不断提高档案利用服务水平,满足人民群众及时有效查阅利用档案信息的需求,根据《天津市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公约》、《天津市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责任书》,并结合实际,制定本规范。
第二条本规范所称民生档案信息馆际“一站式”服务,是指市和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通过“一站式”平台为利用者进行馆际间查询馆藏婚姻档案、知青档案等涉及民生档案信息,并向利用者出具档案证明。
第三条凡需要查阅本人上述范围相关信息的利用者,均可凭有效证件到市和区县国家综合档案馆“一站式”服务窗口,接受档案信息的咨询、查阅、复制、出证等利用服务。
第四条“一站式”服务要坚持以利用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,做到"三确保",即确保“一站式”服务设备在服务窗口,确保“一站式”服务人员在岗在线,确保“一站式”服务查档接待及时应答。在线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:00-11:00时,下午2:00-4:00时(夏季2:30-4:3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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