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回答】:(1)第十五条规定:机关档案实行文书处理部门整理归档制度,各部门文书人员负责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整理,按要求向机关档案部门移交。
(2)第二十四条规定:归档文件须在其形成的次年6月底前向机关档案部门移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