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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三个建设 服务公安工作
滨海新区公安局升级为档案“一级单位”

  2015年,新区公安局不断加强档案工作,通过加强组织管理建设、基础业务建设、硬件设施建设,促进了局机关档案管理的规范化、标准化、现代化,有力服务了公安工作。经市档案局和区档案局、市局档案处联合检查评定,新区公安局档案室被评为“一级单位”。

  一、加强组织管理建设

  一是建立组织机制。成立了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档案工作领导小组,及时研究解决实际问题;建立了综合档案室,设专职档案员2名,集中管理各门类和载体档案资料;各部门设兼职档案员1名,初步形成了三级档案管理网络。二是强化学习培训。组织学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《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,实地参观新区档案室,邀请市公安局档案处指导工作。强化档案管理人员专业培训,3名档案员取得了区档案局颁发的《上岗资格证》。全面提升了档案管理水平。三是完善工作制度。建立了立卷、归档、保密、统计、鉴定、销毁和查阅等一整套档案管理制度,做到了有章可循、有据可依,便于操作。同时,建立了电子文件管理制度,实现了将2010年建局以来永久、长期保存的文件档案电子化,提高了档案管理信息化水平。

  二、加强业务基础建设

  一是分类收集整理。依据市归档文件整理规则、准则,制定了档案分类方案,各部门将档案移交到综合档案室后,专职档案员进行分类整理。各类档案和应归档文件齐全完整,交接手续齐全,内容准确。二是规范保管制度。按照《全宗卷规范》,建立了《新区公安全宗卷》。专职档案员每月清点核对档案,每月检查保管状况,每天测试库房温湿度情况。通过严格落实各项档案保管制度,全部档案保存完好,未发生一起档案丢失和失泄密问题。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。将档案信息化纳入全局信息化整体建设规划,安装了“津科文件档案综合管理系统”,对2010年至2014年永久和长期档案进行全文扫描,实现了所有档案条目电子检索、全部数字化。

  三、加强硬件设施建设

  一是调剂改造建成了60平方米的档案室,其中库房内安装了9组密集柜、1组防磁柜、1组卡片柜,在阅卷室安装了7组实物柜、2组目录柜,并改造安装了防盗门、防护栏、消防栓等设施,确保了安全。二是配备了计算机、打印机、复印机、数码摄像机、照相机、扫描仪、传真机、打孔机、装订机等设备,有力保障了档案日常工作;按无酸规定和式样配备了档案卷皮、卷盒,实现了档案的完好无损。三是配备了除湿机、空气净化器、空调、温湿度记录仪等设备,改善了档案库房条件。通过配备设备设施,档案室实现了防盗、防光、防火、防潮、防尘、防渍、防高温、防虫鼠等八防措施,为档案的利用和管理创造了条件。

  四、共享服务实战

  以“服务领导、服务基层”为宗旨,为编制新区公安大事记、组织机构沿革、新区公安局简介、全宗介绍、荣誉录、专题文件汇编、公安年鉴、以及制作《滨海新区公安工作》《奋进中的滨海公安》画册提供了资料支持。同时随着新区体制改革变化,新区公安局11个派出分局及下属科所队称谓改变,档案室封存保管了更换的印章279枚。自2012年起,相关单位、部门查阅档案72卷、72次,利用实物档案印章开具证明、补齐材料,为基层单位执法办案、健全车务手续和职工工资发放等提供了重要依据。

时间:2016-06-07 15:49
来自:滨海新区公安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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